墓志銘一般和個人生平寫的地方是一樣的,一般來說都是二選一,當然,墓碑如果夠寬大,可以把個人生平和墓志銘都寫上去,不過個人生平更加靠左一點。常見的墓志銘的寫法主要是對其生平事跡進行歌頌性的歸納和總結,一般是請人寫的,而本人很少給自己寫墓志銘,所以一般都是后人委托他的朋友或者有影響力的人寫的一段關于死者的杰出貢獻而寫的一片歌頌文,普通人是非常難達到這種成就的,所以大部分只用于生前比較有影響的官員、作家、詩人、專家、學者、藝術家、慈善家、企業家、歌唱家、影視明星、英雄人物、勞動模范等。墓志銘一般是寫成詩歌或韻文的形式,必須朗朗上口、通順押韻、可讀可唱。格式仍然是豎排,從右至左,可以分二三列,不用標點,每列的字數必須“合生老”。
墓志銘以前是和墓碑一起和死者埋進棺材的,只不過現代人覺得這種功勛事跡讓更多人看到是對死者的一種進一步的尊重,也能讓死者的精神和貢獻得到更多人的贊賞,所以慢慢的演變成了直接書寫在墓碑上的一種形式。但是墓志銘是非常難寫的,一般不通古文和音律的人很難寫的好,所以慢慢的這一經典的墓葬文化形式也慢慢的變得沒落了。